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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用POS机薅羊毛,被银行起诉
近日,宝山区检察院对一起涉及利用POS机牟取银行利润的案件提起诉讼。
据悉,多年前的苏某在街头看到A银行办理信用卡业务的摊点,经工作人员介绍后得知该行推出了各类优惠政策以及返利活动。苏某深入研究后,决定利用这一漏洞以获取不当收益。
于是,苏某手持本人身份证,成功申领了A银行信用卡。根据当时规定,在旅行住宿方面的消费可获得1%的返利,且每月上限为500元。苏某随后又在网上购置多台POS机,并将其与之前申请的B银行借记卡进行捆绑,作为收银账户。之后,他利用新办的A银行信用卡在这些机器上进行虚假消费,将所刷金额转入自己的B银行卡中,同时A银行的返利也会在下个月自动入账至该信用卡。
然而,2023年,A银行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部分客户存在虚假套现行为,遂向警方提交了一份关于上海地区虚假套利的报告。同年12月25日,公安机关成功逮捕包括苏某在内的多名涉案人员,并在其住所搜出作案工具POS机及手机。
苏某在审讯过程中承认,之所以购买大量POS机,主要是因为A银行信用卡仅在酒店消费才能享受返利,而每台POS机在使用时商户类型随机或分时段出现。每次使用前,他都会尝试多个POS机,直至找到合适的进行刷单。
苏某始终只使用一张信用卡进行欺诈,且从未用于日常生活消费。待信用卡还款日期到来之际,他再从储蓄卡中提取资金偿还账单,以此实现资金闭环流动。
其他犯罪嫌疑人均采用类似手段骗取银行返利,更有甚者更改POS机代码假冒特定商户进行虚假消费套现。随着时间推移,一些嫌疑人已不再满足于自己银行卡的返利额度,转而向亲友借用信用卡进行刷单以获取更多利益。
面对警方调查,他们仍辩称“我们没有盗窃或抢劫,只是按照银行规定行事,何罪之有?”然而,他们忽视了银行对POS机收款情况的关注,误以为每月刷流水数万元并不算严重,因此心存侥幸地实施诈骗,直至信用卡被银行认定为高风险交易并予以冻结。
据统计,苏某等五人共骗取A银行消费返利高达12万余元。宝山区检察院经过严格审查,确认苏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,骗取受害单位财产,数额较大,犯罪事实明确,证据确凿,故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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